李碧华的小说《霸王别姬》有另一个结局。
蝶衣去了酒泉做夜光杯,切断了一根手指。
在工作中还在默诵戏文,想着酒杯有一天会送到大王前。那大王呼道:“酒来。”
可是那大王段小楼,下放到福州,又偷渡到香港,在电车厂工作过,赖以过活的是自己申请的公共援助金加上旧同事的儿子自己申请了廉租楼,对自己原有一层楼隐瞒不报,在处置前让他帮忙看房子,格外给他一点钱,加上他的公共援助金一共有600元。
展开剩余89%他真是霸王义气尽,活成了自己都看不起的样子。
没有了妻子,没有了兄弟,没有了儿子,只觉得时光太慢,以至为了打发时光,要去乘坐电车游车河闲逛。
有日,他在电车上看到,新光戏院在换演出画片。那画片上竟然有“程蝶衣”三个字。
他寻到剧院,见到了“艺术指导”的他。他正在给年轻演员画脸。
他请了半天假,两人相约去吃大饼油条豆汁,可是豆汁太稀,油条不脆,大饼也欠奉。什么都打了折扣。
蝶衣拿出旧照,把前朝旧人一一辨认,死的死,疯的疯,八千子弟俱丧尽,他二人幸运的活了下来,都还平安。
两人他们还去泡澡了,两个干枯的老人,肉帛相见了。
蝶衣于氤氲的蒸汽中问小楼,可有再婚。
他说没有,她却说:“我倒是有个爱人了。”
用的爱人哦!
是因为平反后,组织照顾他,给他介绍的。
是个在茶叶店工作的女子。
就是说,他有另一个人,和他组成了家庭。不管怎么样,有什么事,是那个人管,她算是他的监护人,他要是需要做手术,得她签字。他死了,将与她葬在一起,或者说是由她来安埋。
相反,他的师兄却是独自一人,不知何人管他,何人替他安埋?他的老年又将是怎样?
但是,在这样的相见时,他竟托他在北京把菊仙的尸骨找到,给他捎回香港,好让她最终有个落脚地。
霸王的虞姬,终究是菊仙。
而他只是他的兄弟。虽然他知道他的情感,还在这个浴室里,终于说出:“我和菊仙的事,都过去了。你不要怪我们。”他觉得他不说出来,可能今生永远都没有机会说了,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可是,他不愿听的。甚至希望自己淹死在水中,就用不着回答他。
可是,没有死,两个人都没有死。
也没有舞台上的殉情,那不过是,两人最后的合作时,蝶衣的想象,觉得那是最好最高潮的结局,了断三生的纠缠。
可是,他终究舍不得了断,而自杀是下一世,再下世也遇不到了。
自刎,那是唱戏。
戏唱完了。
她随团回北京去了。
留下小楼仍独自在香港,那屋子的主人,要收回房子自己住了,他马上就要无立锥之地了。只得去泡一泡,但之前浴德池,也改成芬兰浴了。
唉!
“别姬”唱到末段,便是“暑去寒来春复秋,夕阳西下水东流。将军战马今何在,野草闲花满地愁”。
虞姬不是霸王的,真的不是霸王的!
当然,他也不真是那个茶叶店里的女人的。
就像张国荣,也不是霸王的,不是唐鹤德的,也不是某个女人的。
他死了后,我听到过传闻,说他没有死,只是以死道别。
有人在外国某地,见到过他。
我愿意相信那是真的,愿意那不是为了拼流量的新闻,愿意不是因为某人长得像他而已。
我愿意相信,他累了,想找个地方休息,躲在人群里。是真的告别了舞台而已。
虽然看不到他老了的样子,但我总觉得他再老了,也还是会很帅的。他是在世界的某个角落,自然的老去。
这个过程,才是生命的可贵!就像刘德华,现在不是也老了吗?
老了也没什么的,谁不老呢?
老了也很好看的,年轻时的风光,和老了的风光是不一样的。
我都喜欢!
下面,是我喜欢的《霸王别姬》里面的帅图。
喜欢的就拿去吧,招呼也不用打。
时逢冬季,国荣头一回来京试妆,就提出要去看梅兰芳的墓地。是我陪着去的,是严冬的晴日,一天一地的灿烂阳光。寻寻觅觅地上了山。只见一块碑石立在一片干净的空地上,上面写着:“梅兰芳之墓”,碑是石碑,字是红字。在万花山冬日的萧索与肃杀中,迎着我们。国荣就默默地扫了地,上了香,又放了一束花,鞠了躬。——陈凯歌
张国荣在镜子中看到自己,他的表情很是震撼,他一直盯着镜子,似乎不相信那就是他自己。他那种有些震撼、有些疑惑甚至有些茫然的眼神让人没办法忘记。后来,陈凯歌他们鼓起掌来,张国荣才从这种震撼中回过神来 。--宋小川谈给Leslie画脸谱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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